新鄉市總工會關于加強職工代表培訓的實施意見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切實提高職工代表參與管理和監督的能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根據省總豫工發[2014]7號文件,現就加強我市職工代表培訓工作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培訓職工代表的重要意義
加強職工代表培訓工作、建設高素質的職工代表隊伍,是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關于“健全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制度”重要部署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加強企事業單位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客觀需要,是推進基層民主制度建設、發展更加廣泛的基層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礎。有利于暢通職工民主參與渠道,加強企業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全面落實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有利于更加有效地發揮職工代表的橋梁紐帶作用,規范有序地反映職工的合理訴求,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調和勞資矛盾,構建和諧勞動關系;有利于依法履行職代會的各項職權,深化廠務公開,保障職工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推動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工作規范有序發展。
二、統籌規劃培訓職工代表的目標任務
全總和省總開展的這次系統性的職工代表培訓工作分兩年完成,2014年完成全市職工代表培訓任務的60%,2015年完成全市職工代表培訓任務的40%。
規劃好職工代表培訓任務,既要有面上的覆蓋,又要有數量上的保證,使廣大職工代表都有機會接受較為系統的培訓。對公有制企業和事業單位,覆蓋面要達到100%,并有90%以上的職工代表參加脫產培訓;對非公有制企業,覆蓋面要達到80%以上,并對80%以上的職工代表進行脫產培訓;對實行職工大會制度的企事業單位,要通過廠務公開等形式和載體,使廣大職工了解職工民主政治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企業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相關程序,使廣大職工真正成為企業民主管理的主體。
三、不斷豐富培訓職工代表的內容
培訓職工代表主要側重于以下五個方面的內容:一是黨和政府關于加強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方針政策,企業民主管理在發展基層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的法律法規;三是職代會、廠務公開、職工董事職工監事、集體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規政策和相關的基本知識;四是職工代表的權利和義務;五是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基本知識和有關情況。
《職工代表培訓教材》在全總統一編發之前,由各單位根據要求的培訓內容自行編寫培訓資料。也可根據各單位實際編寫一些職工代表應知應會的補充內容,作為學習資料發給職工代表。
在此基礎上,要針對不同時期的形勢和任務,根據企業發展的新要求、勞動關系的新變化、職工群眾的新期待,逐步完善和豐富培訓的內容。使培訓課程的設計安排更加符合企業改革發展穩定的實際,更加貼近職工代表有效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需要,更加有助于職工代表有序表達職工的利益訴求。
四、建立健全培訓職工代表的工作機制
培訓職工代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機制。要科學制定培訓計劃,合理安排培訓時間和參加人員,注重培訓的質量和效果,克服形式主義。要切實保障職代會換屆前當選的職工代表普遍接受應知應會培訓,屆中每年職代會召開前組織集中培訓,職工代表每年參加集中培訓的時間應不少于8個學時,為職工代表進行系統學習創造平臺;以網絡課堂等形式為有效補充,利用本單位內部辦公系統,開設企業民主管理專門課堂,組織職工代表進行自我學習、自我完善、自我提高,為職工代表自我教育拓展渠道;以激勵引導為重要手段,組織職工代表開展民主管理知識競賽,表彰和獎勵在競賽中取得優秀成績的職工代表,為職工代表提升能力營造氛圍。要加強對職工代表學習培訓的考核,建立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和管理制度,培訓情況要記入《職工代表工作手冊》。職工代表培訓期間,企事業單位應當按正常出勤落實有關待遇。
五、職工代表培訓的方式
培訓工作按照分級負責、培訓師資骨干、集中培訓職工代表的方式進行。市總將于6月下旬舉辦職工代表培訓師資班。市總負責各縣(市、區)總工會、市各產業工會及市屬企事業單位的師資培訓,各基層企事業單位工會負責本單位職工代表的培訓工作。各縣(市、區)總工會根據本實施意見要求制定職工代表培訓方案,為企事業單位開展培訓工作提供師資保障,按時完成任務(見附件1)。各縣(市、區)總工會、市各產業工會于12月底前將《職工代表培訓登記表》(見附件2)報市總工會民管部。
六、強化工會組織的主體責任
基層工會委員會是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要切實擔負起培訓職工代表的主體責任,積極爭取黨政的支持,形成黨委領導、行政支持、工會運作、職工代表積極參與的工作格局和運行機制;積極爭取把職工代表培訓納入本單位職工教育工作的總體規劃,在培訓時間、培訓資金等方面給予支持和保障。
各縣(市、區)總工會、市各產業工會要加強指導和服務,建立職工代表培訓工作督促檢查、評估考核和工作通報制度,把職工代表培訓工作納入廠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和機制建設中,促進職工代表培訓工作規范有序推進。要加強調查研究,發現先進典型,總結推廣經驗,推動職工代表培訓工作不斷創新發展。
市總將把職工代表培訓工作作為評先表彰的基本條件,年終將對各單位的培訓情況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在全市通報。
附件:
1、各縣(市、區)、產業職工代表培訓目標任務分解表
2、職工代表培訓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