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9名員工經集體協商獲合理補償
本報訊(記者 趙新強 通訊員 周志賢)因政府宣布撤銷部分路橋收費站,廣州5個路橋收費站249名員工被迫遣散,在“不可抗”的離職因素面前,是聽天由命還是據理力爭?日前,249名員工歷經2個多月與用人單位進行集體協商,爭取到合理的經濟補償。
路橋收費站被撤銷
員工被解除勞動合同
今年6月30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公布,即日起取消31個收費項目,撤銷10個收費站。廣東××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沙灣收費站、洪奇瀝大橋收費站等5個收費站位列其中,涉及員工249人。
7月上旬,249名員工收到了《廣東××股份有限公司撤銷收費站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及安置方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匯總表》等文書。
“我們都是長時間服務于路橋收費和建設事業,幾乎付出了我們全部的青春年華。我們249名員工對公司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決定感到很傷心、很難過。我們大部分職工都是家庭的經濟支柱,如今被解除勞動合同,將影響到我們二百多個家庭的安定團結,對未來的工作和生活感到很擔憂、很迷茫。我們249名員工對公司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事宜表示嚴重不滿……”工人代表潘燦堯、黃炳洪等人對記者稱。
據介紹,在2002年4月之前,他們原來是事業單位的職工,“有引以自豪的事業單位職工身份和工資福利待遇”,但是,后來接受轉制安排,每年的工齡才按1200元補償。現在,“再一次感覺到被廣東××股份有限公司拋棄”,被解除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很多職工都是中老年人,再次面臨人生巨大的轉折和挑戰。
不滿補償安置方案
要求解決20項訴求
據了解,《廣東××股份有限公司撤銷收費站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及安置方案》、《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匯總表》令工人們很不滿,因為“沒有依據客觀事實作出合情、合理的補償安置,公司解除我們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決定和補償方案,直接損害了我們全體工人的權益,我們不同意公司發出的上述兩份文書!”
為此,249名員工選出17名工人代表,代表他們提出工人的具體訴求,要求公司充分考慮補償事項的合情、合理和就業安置所需及所有的利益訴求。
經過249名員工討論通過,17名工人代表提出如下利益訴求:一、全體員工體檢問題。為了確保員工的身體健康和利益保障,要求公司盡快安排全體員工進行離職前的全面身體檢查;二、工齡的連續性問題。轉制前與轉制后的工齡應計連續工齡。轉制時補償1200元/年非常不合理,應按事業單位轉為企業的福利方式補償,補回差額;三、公司單方面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經濟補償問題。計算方法:2008年前補償為工齡×平均月薪;2008年后補償為工齡×平均月薪×2;四、住房公積金補繳問題;五、加班費支付問題;六、被解除勞動合同后的社保問題;七、健康補助問題。多年來職工在特殊工作環境下工作,塵土、廢氣、噪音加上夜班的煎熬,公司未做足保護措施,令職工的健康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希望給全體職工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部分職工基于特殊情形下而提出的具體訴求問題。在本公司服務的雙職工、個別有特殊困難的職工,要求安排工作;九、同工同酬問題;十、補償計發基數標準問題。工資應以企業月平均工資為標準……
記者看到,員工共有20項具體訴求,要求與用人單位和有關政府部門進行協商。
集體協商爭取權益
理性維權獲合理補償
有工人代表對記者稱,在工人提出協商要求之后,不少相關人員規勸他們:“你們的離職是‘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希望你們不要‘與政府對抗’。”
但是他們認為:公司管理者必須看到工人勞動創造的價值和財富,工人們為廣州地區的路橋收費和建設事業貢獻了大半生的精力和心血。
“我們也知道解決當前勞資沖突的重要途徑之一是勞資集體協商,以對話的方式代替對抗,建立有效的勞資利益協調機制,切實解決工人的利益訴求。我們也承認,離職是不可抗因素造成的,公司并非非法解除我們的勞動合同,所以,我們選擇的是政府部門主導下的協商,不是對抗!
據介紹,工人們始終保持理性與克制,派出工人代表自7月30日起多次與用人單位代表,在有當地總工會、國資局、司法局工作人員參與的情況下展開協商。
在住房公積金補繳問題和部分職工基于特殊情形下而提出的具體訴求問題,用人單位**先給予了工人代表滿意的答復。隨后,經過反復“拉鋸”,其他訴求被合并為每位員工在原補償方案的基礎上增加若干元(注:249名員工涉及到2000多萬元,此數據未經用人單位核實)。
到記者發稿時為止,員工代表傳來的信息稱,理性的對話態度,贏得了用人單位和政府部門的理解與同情,集體協商**終圓滿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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