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縣總工會關于印發《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新工字〔2014〕40 號
新鄉縣總工會
關于印發《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的
通 知
新鄉經濟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各系統工會,各企事單位工會: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基層工會規范化建設,鞏固基層工會組建工作成果,增強基層工會活力,全面提高基層工會工作水平。現將《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各自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新鄉縣總工會
2014年8月28日
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實施方案
為鞏固工會組建和會員發展成果,激發基層工會活力和發揮基層工會作用,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中華全國總工會關于新形勢下加強基層工會建設的意見》(總工發〔2014〕22號)等有關精神,結合我縣工會工作實際,現就開展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會發展道路,貫徹“組織起來、切實維權”的工作方針,按照“擴大覆蓋面、增強凝聚力”的要求,依法規范工會基層組織建設,以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職工為根本,將基層工會真正建設成為堅持黨的領導、促進企業發展、維護職工權益、團結職工群眾的堅強統一的工會組織,充分發揮廣大職工群眾在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中的主力軍作用。
二、目標任務
堅持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提升水平、服務基層”為主題,以加強基層工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為基礎,以提高依法履行職責能力為目標,以“職工之家”建設為抓手,以鄉鎮、系統(行業)、村(社區)和規模以上企業工會為重點,分類指導,整體推進,不斷提高基層工會工作水平。通過三年努力,到2016年底,工會組織動態建會率和職工入會率均達到95%以上;力爭實現全縣85%以上的基層工會基本達到全總提出的“六有”目標;力爭全縣55%以上的基層工會達到合格“職工之家”的創建目標,35%以上的基層工會達到優秀“職工之家”的創建目標。
具體要求:
1、建會:依法推進各類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普遍建立工會組織,積極推進非公有制企業、社會組織以及服務業單位建會工作,25人以上單位應單獨組建工會,25人以下單位一般通過聯合基層工會實現組織覆蓋。加強村(社區)工會建設,努力實現對不具備單獨建會條件的小微企業和零散就業人員全覆蓋。
2、換屆:開發區、鄉鎮、系統所轄基層工會,縣直屬企業工會于10月31日前完成換屆任務,村(社區)工會于12月20日前完成換屆任務。
3、規范化建設:以深化“六好”、“三亮”活動為載體,以培育職工群眾的會員意識為基礎,以推進職工之家建設和會員評家為手段,以增強工會組織和會員群眾的密切聯系為核心,以落實會員“四權”(知情權、參與權、選舉權、監督權)為重點,以基層工會會員代表常任制為保障,不斷推進基層工會組織建設的規范化、群眾化、民主化。
創建標準
按照基層工會類別,縣總工會分別制定了《開發區、鄉鎮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系統(行業)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村(社區)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非公企業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詳見附件1-4。
四、實施辦法
1、加強組織領導。縣總工會成立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領導小組,縣人大常委會黨組副書記、縣總工會主席梁國寶同志任組長,古建軍、曹 偉、張 敏同志任副組長,杜習堯、侯秋芳、申喜榮、蘇 婷、劉光偉、劉秋霞同志任成員。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系統工會要高度重視,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落實人員、明確職責,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確保活動有組織、有領導、有方案、有部署,齊抓共管,統籌推進。
2、強化宣傳引導。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系統工會要認真宣傳貫徹落實《工會法》、《企業工會工作條例》、《河南省總工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基層工會建設的實施意見》(豫工發〔
2014〕25號)等,增強基層工會開展創建工作的自覺性和主動性,通過宣傳發動,使全縣基層工會不僅積極參與,而且明確創建目標任務、工作要求,促進基層工會規范化建設健康快速發展。
3、深入摸底調查。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系統工會要在開展基層工會組織創先爭優活動中,加強做好對基層工會摸底調查,掌握工作現狀,針對不同類型、不同規模、不同發展階段的企業特點和工會工作的實際,因地制宜地提出創建工作意見,務求取得實效。
4、加大指導力度。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系統工會要加大對基層工會創建工作的指導力度,及時幫助解決基層工會在創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主動爭取黨政支持,營造社會氛圍,培養典型,以點帶面,整體推進。
5、組織考核驗收。檢查驗收工作實行分級負責,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系統工會負責檢查驗收所轄基層工會,并向縣總工會推薦達到優秀標準的單位;開發區、鄉鎮、系統、縣直屬企業工會由縣總工會檢查驗收。每年10月份,申報單位在自查基礎上,向上一級工會提出驗收申請,11月份檢查驗收、復檢。
今年申報時間截止于11月20日。
6、實施表彰獎勵。基層工會創先爭優考核滿分為100分,60—79為達標;80—89分為先進;90分以上為優秀。達到優秀標準的,縣總工會予以授牌,并以鄉鎮工會組、系統(行業)工會組、村(社區)工會組、企業工會組分別設立獎項,給予獎勵。復驗分數達不到要求的,取消資格并摘牌。縣總工會將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督查,并將督查情況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附 件:
1、開發區、鄉鎮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
2、系統(行業)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
3、村(社區)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
4、非公企業工會創先爭優內容及驗收標準
新鄉縣總工會
201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