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薦評選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的通知
新工字〔2018〕8號
關于推薦評選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的
通 知
新鄉經濟開發區、各鄉(鎮)總工會,各系統工會,縣直屬企事業單位工會:
2017年,全縣廣大職工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當好主力軍?建功十三五”主題活動,在脫貧攻堅、環境治理、職工技能提升等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貢獻。為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積極推進經濟轉型升級,進一步在全縣大力弘揚勞模精神和工匠精神,激勵廣大職工以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積極投身“當好主人翁?建功新時代”活動,為實現黨的十九大確定的目標任務建功立業。新鄉縣總工會決定:今年“五一”前夕,對在2017年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進行表彰,分別授予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五一勞動獎章。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獎評選對象
新鄉縣五一勞動獎授予先進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章授予企事業單位、機關和其他社會組織中的優秀職工(包括農民工)。已獲得縣級以上五一勞動獎狀、獎章榮譽稱號的,原則上不重復授予。
二、推薦評選條件
(一)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
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積極推動科學發展,加快經濟發展方式轉變;黨組織和工會組織健全,領導班子團結有力;節能減排,注重保護生態環境;自主創新,大力提高職工素質;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制健全;誠實守信,自覺履行社會責任;積極開展和堅持平等協商集體合同制度,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居本地區或本行業**水平;企業文化建設和班組建設措施得力、成效顯著;勞動關系和諧,民主管理和廠務公開工作活動正常,沒有出現過群眾性上訪事件和拖欠職工工資情況;積極推行“**席員工”評選制度,推進“六型”班組建設、“工人先鋒號”創建和“五小”勞動競賽活動行動迅速,措施有力;在重點工程建設中貢獻突出。
(二)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章
五一勞動獎章獲得者必須是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奮發有為、兢兢業業,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建設及脫貧攻堅、環境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促進經濟平穩健康發展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
2、在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發展低碳經濟、循環經濟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3、在創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和諧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4、積極參加勞動競賽,在工作崗位上勤奮勞動、誠實勞動,取得優異成績,做出突出貢獻的;
5、在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保護和計劃生育以及社會公益事業發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6、在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增進民族團結,防止重大事故發生,抗擊重大災情,保衛國家安全,保護人民生命財產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7、在重點工程建設或重大科研項目以及引進資金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8、在推進企業文化建設、班組建設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9、在開展節能減排、重點工程、“**席員工”、“安康杯”、“五小”等競賽活動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10、在促進就業再就業,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的;
11、在廠務公開、職代會制度建設、創建模范職工之家活動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12、在脫貧攻堅、環境整治等中心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
三、推薦評選工作原則和要求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嚴格按照自上而下,逐級推薦、民主推薦的方式進行,充分發揮民主、做到群眾公認。推薦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必須經過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并在基層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天。
2、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面向基層、面向經濟建設**線,突出經濟技術創新。本著好中選優的原則,評選出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6個、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章28名,各單位推薦的先進個人,一線職工和**技術人員所占的比例不少于總數的50%;科教人員和其他人員所占比例分別不超過總數的20%;企業負責人的比例不超過總數的10%。榮獲縣級以上**席員工和技能人才優選。
3、堅持推選標準,嚴格履行程序。要按照評選條件擇優確定推薦對象,履行規定的民主程序。被推薦的先進單位和企事業負責人必須是在全心全意依靠職工辦好企事業方面有突出業績,還須經計劃生育、工商、稅務(國稅、地稅)、安全生產、環境保護、勞動保障等部門簽署意見。沒有開展勞動競賽的企事業單位不能參加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評選。凡有違反國家政策法規、拖欠職工工資、欠繳職工社會保險和工會經費、未組建工會、未建立廠務公開和職代會制度、未簽訂集體合同、能源消耗超標、環境污染嚴重等情形之一,以及2015年以來發生過重大安全生產責任事故、嚴重職業危害或群體性事件的,該企事業單位及其負責人不得參加評選。推薦企業負責人的同時必須推薦1名一線職工。
4、對黨政機關領導干部推薦人選,須經紀檢、監察部門簽署意見,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經干部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5、推薦評選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群眾公認的原則,由所在單位、地方和系統逐級上報。推薦對象必須經過職代會討論同意。
四、注意事項
1、已經獲縣以上(包括縣級)五一勞動獎狀(章)的先進集體(個人),如無新的突出貢獻,一般不再重復推薦。
2、縣黨政機關正科以上領導干部,原則上不推薦。
3、4月5日前將推薦的縣五一勞動獎狀(章)候選單位(人)簡表(一式三份)、推薦對象匯總(一份)表并由經辦人簽字加蓋公章、附一份1000字左右先進事跡材料(以上三項要紙質及電子版)、相關部門證明(見附件),基層民主推薦會議記錄復印件和公示復印件。報縣總工會生產保護部,聯系電話:15637397911,郵箱:xxxzghscb@163.com,逾期不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參評。
4、經縣總審核后,各推薦單位于4月10日前,將推薦對象正式審批表(一式三份,打印填寫,逐級簽批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審批表上近期免冠彩照片用線縫上或在審批表上打印彩色照片)連同電子版,報縣總工會生產保護部。
5、一般人員提供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是黨員的還要提供紀委無違反紀律證明,是企業負責人還需要提供企業近兩年稅收,社會捐助,為企業職工交五金情況。如發現弄虛作假,收回指標并通報全縣。
6、各申報單位按分配表中(附件2)分配名額申報(可以加1差額申報),并要符合表中規定的身份要求。
7、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名額不再分配,符合條件的單位要積極申報。
8、評選的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狀(章)獲得者,將作為評選推薦市五一勞動獎狀(章)和新鄉縣勞動模范的重要依據。
附件1:新鄉縣總工會推薦評選市、縣五一勞動獎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2:推薦評選新鄉縣五一勞動獎章名額分配表
附件3:五一勞動獎簡表、匯總表
附件4:相關部門征求意見表
新鄉縣總工會
2018年3月13日
附件1鏈接:www.5gxxt.cn/uploads/1522374015.doc
附件2鏈接:www.5gxxt.cn/uploads/152237406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