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總工會等9單位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技能素質建設的意見》
企業工資總額提取1.5%~2.5%用于職工教育
在聘技師與工程師享受同等待遇
本報訊(記者 胡 藝)今后,我省各類企業要按照工資總額1.5%~2.5%的比例,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并按不少于60%的比例用于一線職工技能培訓。近日,省委宣傳部、省總工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9單位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職工技能素質建設的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進一步調動各部門、各行業的積極性,整合資源,大力實施職業培訓、技能大賽、技能鑒定、技術創新、表彰獎勵和培養使用“六位一體”的職工技能提升工程,為中原崛起、河南振興、富民強省提供技能人才保障。到2020年,全省高技能人才的總量由目前的139萬人增加到210萬人。
《意見》強調,各類企業要按照工資總額1.5%~2.5%的比例,足額提取職工教育經費,并按不少于60%的比例用于一線職工技能培訓。企業工會組織職工開展勞動競賽活動,企業行政應予支持,并按工資總額1%的比例,提取勞動競賽獎勵資金,用于勞動競賽的獎勵。
《意見》規定,企業要堅持“評價和聘任相結合、使用和培養相結合、考核和選拔相結合、業績和待遇相結合”的原則,完善技術工人成才激勵和聘用機制。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企業應優先予以聘任。取得技師、高級技師證書,在本職業崗位工作的企業應當聘任。
企業在聘的高級技工、技師、高級技師,應與本單位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享受同等工資福利待遇。技工院校高級班畢業生,試用期、見習期工資待遇及定級工資應參照大專學歷畢業生待遇執行。
《意見》規定,企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激勵辦法,鼓勵和支持職工參加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對參加企業需要職業(工種)高級技能以上培訓,并獲得相應職業資格的人員,企業應從職工教育培訓經費中部分或全額報銷培訓和鑒定費用。
《意見》還要求,企業要以職工工作業績為重點,注重職業道德和職業知識水平的技術工人考核評價體系。對沒有納入國家職業考核鑒定范圍的工種,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有關方面制定暫行標準,暢通技能認定渠道。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已被企業公認達到技能人才水平的職工,應破格頒發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意見》指出,各級人社、工信、國資、科技、教育、財政、稅務、宣傳等部門及工會組織要互相配合,加強對該項工作的宏觀指導、政策協調和組織推動,形成加強技能人才隊伍建設的合力。
企業工會作為職代會的工作機構要將企業技能人才發展規劃和職工技能教育培訓情況作為職代會監督的內容;將職工教育經費的提取及使用情況、職工培訓率、高技能人才的工資待遇和評聘率納入集體合同,督促企業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