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通報四起典型欠薪案件
省高級法院通報四起典型欠薪案件
4人因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獲刑
本報訊(記者 閆曉春)昨日上午,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了近期四起典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件,其中前三起案件均是昨天宣判,第四起是今年10月審結的。
謝佛水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謝佛水系鄭州市中原區凱達服裝水洗加工廠負責人。2012年,該廠共拖欠梁自東等13名工人工資15.8萬元。后來,被告人謝佛水離開鄭州并更換手機號碼,使被欠薪工人無法與其聯系。
2013年1月26日,鄭州市中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凱達服裝水洗加工廠下達了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該廠支付員工工資,謝佛水知悉該指令后仍不支付。2013年3月4日,被告人謝佛水被公安機關抓獲。現被告人謝佛水家屬已將上述拖欠款項共15.8萬元上繳。
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謝佛水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楊傳鋒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確山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5月,被告人楊傳鋒承包了確山縣雙河鎮王堂磚廠,又分包給張天遵、蘇祖彬等人。2012年11月,磚廠窯頂坍塌,楊傳鋒一直沒有對窯頂修復,工人要求楊傳鋒結算工資。楊傳鋒以沒錢為由拒不支付41名農民工工資11萬余元,致使工人多次上訪。
2012年12月,確山縣勞動監察大隊對楊傳鋒下達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楊傳鋒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資,楊傳鋒逃匿。楊傳鋒歸案后,又先后四次支付工人工資共計11.1萬元。
確山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楊傳鋒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
賀振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延津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3月,被告人賀振龍承包了河南省富田畜牧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富田公司)建筑豬舍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富田公司于2012年5月至11月分七次將38萬元工程款支付給賀振龍。賀振龍僅支付農民工工資7萬余元,下余174654元未付。為了使農民工找不到他,賀振龍故意更換手機號碼,后賀振龍又通過富田公司支付農民工工資90895元,實際拖欠83759元未付。
2013年1月31日,延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賀振龍下達了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賀振龍結清農民工被拖欠的工資。被告人賀振龍至今仍未支付。
延津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賀振龍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伍昭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
內黃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2012年,被告人伍昭國承包內黃縣新都商城1號樓、3A號樓的木工活。2012年10月25日,被告人伍昭國領取47名工人工資共計22萬元后,攜帶該款逃匿。內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2年12月6日向伍昭國下達了限期整改指令書,限其支付工人工資。被告人伍昭國收到指令書后,至今仍未支付。內黃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被告人伍昭國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法院認為,本案被告人攜帶勞動者工資款逃匿,情節惡劣,且歸案后仍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應予嚴懲。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實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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